我国的新商标法将于明年5月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驰名商标”不能再用于商品及包装和广告中。近几年以来,“驰名商标”就像是一个企业的光环,一直被用于企业的自我标榜。而事实上“驰名商标”不是评出来的荣誉称赞,而是为解决侵权争议对商标驰名度的事实认定。
影响 或造成重大打击
泉州经历轰轰烈烈的“造牌运动”,“中国驰名商标”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作为一种崇高荣誉,成为企业的“金字招牌”。泉州也是全国“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最多的地级市,目前泉州地区仅工商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就有105件,通过司法途径认定的数量远比工商认定的数量远比工商认定的多。
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的新商标法第14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一新规的实施,意味着今后企业将卸下“中国驰名商标”的光环。新商标法第53条还规定,违反第14条将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对于品牌密度如此之高的泉州,泉州市名牌研究会会长林栋梁直呼“太残酷了”。“泉州鞋服、食品企业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众多,一颗糖果、一件衣服的吊牌、领标、一块瓷砖的底模可能都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标识,而且这些数以千万计的商品在全国流通,县区级的工商局就有权查处。一旦受到处罚,一次就是十万,后果不堪设想,对于一些小企业更是致命的打击。”林栋梁表示深感担忧,认为惩罚力度过重。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昌熙也表示,新法实施的过渡期只有8个月,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过于仓促,他认为过渡期定为两年比较合理。拿食品行业来说,食品的包材一般提前一年生产,又逢4到7月的淡季,这些包材到明年5月肯定消耗不完,如果直接扔掉,不仅浪费,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林栋梁说,很多企业都是反季生产,例如明年春夏的服装今年都已经生产完毕,而且服装的库存一般要消耗两三年,在短期内清理不现实,如果重新换吊牌成本又太高。而对于建陶企业来说,可能形势更为严峻,瓷砖库存周期动辄三五年,这些用模具浇铸的“中国驰名商标”想要消除几乎是不可能。
陈昌熙还提到,现在市场有很多恶意打假分子,一旦被盯上,后果可想而知。
忧虑 企业普遍重视不足
最令业内人士担忧的是,目前泉州的企业对新商标法意识淡漠,普遍重视不足,很多企业老板对商标法的新规无动于衷,甚至不予置信。据林栋梁称,还有企业老板放言:“国家工商总局给我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难道泉州的工商局会处罚我吗?”林栋梁表示从他掌握的情况来看,鲜少有企业在着手应付明年即将实行的新商标法。
据记者了解,目前印刷厂还在印带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宣传册,记者随手翻看了几份报纸,不少企业在其宣传广告中还在商标下方印了“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记者致电一位陶瓷企业董事长,他对此轻描淡写,表示“应该不会罚很重”,而另一位晋江知名食品企业的总裁助理则表示不知情。旗牌王总经理李翔说,泉州服装行业有很多企业现在都还觉得无所谓,他希望能通过媒体呼吁,让业内充分重视起来,立即刹车,改换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包装和广告。
也有部分企业未雨绸缪,盼盼食品集团总裁助理王小芸向媒体称盼盼近期连续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在外包装上去掉相关元素。她也坦言,未来主要还是担心销售有一个滞后期,对企业来说,必须严格根据销售周期,提早计算做好生产安排,避免未来遇到麻烦。
不过,也有一些企业表示受新商标法的影响不大。磁灶陶企美胜集团采购经理吴汉钊告诉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后,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就发函提醒会员。他还表示,美胜集团的陶瓷只在包装纸箱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标识,这些纸箱在明年5月之前就可以消耗完毕。至于在报纸上的宣传广告,年底到期后会做相应调整。而且瓷砖企业半数以上都有“中国驰名商标”,褪下这一光环裸拼,并不会削弱企业竞争力。
李翔也表示,旗牌王也只是在广告上标注了“中国驰名商标”,并没有印在产品上。他还表示,找代言人、砸广告的造牌模式已经过时,现在服装企业更多的是抢占渠道、提高终端效能,依靠“中国驰名商标”这一美誉自我标榜也已是过去式。
在现代商业的发展模式下,一时要退去“驰名商标”的华丽光环,可能会再短期内对品牌的发展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但相信真正的有实力的大品牌,已经不需要华丽的外表,真实而又可靠的内在就足以征服广大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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